消防排烟窗控制系统的技术参数与要求:
1、控制箱输入电压为220V/50HZ。
2、控制箱保护等级必须不小于IP54。
3、系统作为通风、排烟使用, 需满足国内消防规范, 及提供相关有效之测试报告,并为整个系统检测(开窗器、控制器、消防按钮等组成的系统)。
4、系统具备与消防中心的联动功能,根据消防系统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接口。
5、连接通风按钮,满足日常通风的开启及关闭需要。
6、通过无源继电器开关可以连接外部信号器和警报器,也可以把信号传送至中央控制室。
7、火警时无论是消防手动开关信号还是自动消防信号均能触发排烟系统执行紧急开启执行器
8、满足消防优先原则,火警时,所有电动开窗器执行紧急开启命令,屏蔽自然通风控制信号。
9、故障时:具有系统故障自检及故障指示警报功能。能及时反馈故障信号给中心控制系统及消防控制系统。
10、控制箱需提供后备电源,在市电被切断时,由后备电源为开窗器提供开启时所需的电源。最长待机时间是72小时,开启两次。控制箱具有后备电源监控电路,可以监控电池情况,在电量不足时,可反馈信号,并在有市电时,自动充电。 |